注册上海外资系统集成公司,需在以下范围内经营:
1) 计算机软件的研究、开发、制作;
2) 系统集成开发、设计;
3) 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安装、调试、维护;
4) 销售自产产品,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。